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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财务管理制度

    电镜中心财务是中心能够正常运行的支撑,是科学研究能够开展的保障。为了充分节约中心资源,同时保障本中心正常有序的运行及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 

    1.  清点并统计中心已有资产,作为日后中心用品购买的参考,避免中心用品重复购买等现象的发生。

    2.  厉行节约,合理使用资金,使中心资源得到充分利用,避免浪费现象的发生。

    3.  中心日常生活保障用品的购买要及时,为中心科研工作做好充分的保障。

    4.  中心用品购买金额小于5000元时,由经办人直接决定,财务管理员签字同意;购买金额5000-10000元时,上报执行主任商讨,经执行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。需执行主任和财务管理员共同签字同意;购买金额大于10000元时,上报执行主任和主任商讨。经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。需主任、执行主任和财务管理员共同签字同意。所购物品均需报资产管理员做入库登记和领取使用记录。

    5.  中心人员自选每年参加学术会议一次,外地培训一次,每次差旅费10000以下。

    6.  制定合理完善的中心经费报销制度,具体分工、责任到人,根据不同分工严格执行。作为中心工作人员,每个人都需要熟练掌握中心经费报销的具体流程。

    7.  建立健全中心经费各种账目的分类汇总和管理,定期将中心经费使用情况呈交给总负责人和老师进行查看监督。

    8.  加强中心经费支出原始凭证的分类管理,做到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
    9.  由中心财务管理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主持日常工作,定期或不定期向老师和负责人汇报分管工作,重大问题及时汇报。

    中心经费用于支付以下几方面:

    1.  项目建设费开支:按项目建设任务书的批准的内容,专款专用。主要用于装备现代化的、先进的通用仪器、设备,引进必需的技术软件,必须扩建、改造的中心用房及配套条件。

    2.  仪器设备的备件、维修费用、材料费、元器件费、资料费、加工费等。

    3.  中心行政办公费: 桌椅板凳,办公用品,打印机及印刷费,电话及相关费用,图书资料费,网络费,日常维护费,水、茶、咖啡等。

    4.  维修费、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改造费、公共试剂和耗材费、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等。

    5.  中心用品购买:金额小于5000元时,由电镜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决定;购买金额5000-10000元时,上报执行主任商讨,经执行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;购买金额大于10000元时,上报执行主任和主任商讨,批准后方可购买。

    6.  中心帐务报销:低于等于10000元(壹万元)报账经额,所有报账材料均需执行主任和财务管理员签字方可报销;高于10000元(壹万元)报账经额,需主任、执行主任和财务管理员共同签字方可报销。

    7.  管理人员学术活动费用:注册费,交通、食宿费等。中心人员自选每年参加学术会议一次,外地培训一次,每次差旅费10000以下。

    8.  开放课题费。中心每年从测试收益中抽出10%用于设立开放课题,课题经费只能用于支付中心仪器测试费用。开放课题重点支持校内申请,同时面向校内外相关领域的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产业部门,目的在于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,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,促进学科交叉,促进高水平学术交流,促进新思想、新原理的产生和应用。开放课题评审委员会由中心执行主任召集,经中心运行管理团队选举产生,成员人数不低于五人。

    9.  邀请专家咨询费、劳务费、高级访问学者经费。单人单次不超过3000元。

    10. 临时人员雇佣费。中心雇佣少量勤杂人员保障中心环境卫生符合电镜运行要求标准,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,雇佣程序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,从10%中心运行费中支付。

    11. 中心测试员劳务费。总测试酬劳为中心收入10%,按个人测试时间加权分派。

    中心员工奖励费。中心执行主任和主任对在中心职工和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费,总奖励费为中心收入1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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