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兰州大学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聘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要求规定》(校人[2020]127号)、《兰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人[2019]197号)、《兰州大学实验技术(工程技术)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和申请条件(校人字[2008]70号》、《兰州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人字[2007]155号)文件要求,电镜中心对申请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进行了科学、严格的考核,经过答辩和业绩成果展示等程序,拟定初步推荐人选。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拟推荐人员:张宏
公示时间:2020年12月3日—12月18日
联系电话:0931-8912492
联系邮箱:emc@lzu.edu.cn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中心办公室反映。
兰州大学电镜中心
2020年12月3日